尊敬的高三家长及同学:
现将中国民航飞行学院下发的《关于中国民航飞行学院2016年在四川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意向报考该校的同学请真查看,并下载附件填写相关表格。全文如下:
随着国家民航事业的迅猛发展,民航各运输企业迫切需要大量飞行技术专业人员。根据民航飞行学院2016年招飞计划会议精神和未来发展规划,2016年民航飞行学院将继续在四川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具体实施如下:
一、招飞计划
最终具体招生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数为准。学制四年,本科提前批录取。
二、培养目标
1、民航飞行学院飞行教师;
2、四川航空、成都航空、厦门航空、海南航空、深圳航空、吉祥航空、春秋航空、西藏航空等全国30余家大型民航运输企业飞行员。
三、招飞条件
1、招飞对象和范围:招收参加2016年四川省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男性文、理科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外语英语语种。
2、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优良,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标准。
3、身体条件:男生身高168-187厘米,身体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管理办法》(民航发【2007】37号)要求。
4、心理品质条件:参加民航飞行学院组织的飞行员心理选拔测试,其心理品质应满足民航飞行职业需求。
5、文化条件:高考成绩应达到民航局确定的招飞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享受任何政策加分照顾)。
四、招飞程序
1、报名工作由各区县招办及中学负责组织实施,并将汇总名单《2016年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学员考生名册》(附件1)于10月15日前报市招考办高招处,
2、民航飞行学院将派员在部分区、县设点,对报名考生进行目测筛选、初步检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考生可就近选择站点参加初检,初检时考生带上填报的《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检表》(附件2)。
3、民航飞行学院将组织通过初步检查的考生进行招飞大体检和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初检现场通知);未经招飞初检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招飞大体检;体检实行单项淘汰制。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自理。
4、对体检合格考生,我院将派员到考生所在中学及父母亲单位进行背景调查。
5、对体检、背景调查、心理测试合格并且达到民航局确定的2016年招飞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民航飞行学院根据高考成绩,按公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录取考生必须服从学院统一安排,同学院或学院指定的用人单位(各航空公司)签定培养协议。
五、各区、县招生办公室应高度重视民航招飞工作,要有领导主管,并安排专人负责招飞工作的组织、管理、宣传等工作;各普通中学应指定专人具体承办招飞事宜,严格按照招飞条件和《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附件3)对报名学生的身体、思想、现实表现、学习成绩和本人及家长的报考态度等逐项进行分析,全面衡量,确定推荐名单,切实把好招飞第一道关口。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处
邮政编码:618307
联系电话:0838-5182078、5182049、5190570(传真)
联 系 人:罗老师
附件下载:2016年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通知
201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