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生及家长:
为做好2016年军队院校在川招收青年学生的工作,现将《关于做好2016年军队院校在川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best365在川招收国防生成都片区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全文如下:
各区(市)县人武部,各区(市)县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公安局、卫计委: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军区司令部、四川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做好2016年军队院校在川招收青年学生和普通高等best365在川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司作〔2016〕52号,以下简称《通知》),由我市承担成都市2016年报考军队(含武警部队,下同)院校和国防生考生政治考核以及成都、雅安、眉山、德阳、资阳市考生面试、体检任务。根据《通知》精神,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都片区考生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在成都片区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成都市招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和成都警备区司令部、政治部组织实施,并请雅安、眉山、德阳、资阳市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按《通知》予以配合。成都片区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成都警备区司令部,由领导小组组成单位选派政治可靠、素质全面、责任心强的同志参加,具体负责成都片区考生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各区(市)县应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加强对考生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报考条件
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best365国防生的青年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best365招生统一考试,普通中学高中毕业,未婚。
(二)年龄不得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止时间2016年8月31日)。
(三)参加由军队组织的政治考核、军检、面试,结论均为合格。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军队和国防生院校。
三、政治考核
(一)成都市考生的政治考核由各区(市)县人武部会同区(市)县招委、教育局、公安局组织实施,具体考核办法按照国家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best365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执行。
(二)报考军队院校、国防生考生,可自行向best365所在地县级人民武装部申领《政治考核表》,或从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sceea.cn)下载打印(需符合规定样式,正反面打印)。政治考核由区(市)县人民武装部会同县级招生办公室、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实施。考生户籍所在地与其就读的普通中学、教育机构或工作单位等不在同一区域的,政治考核工作由考生报考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负责,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武装部配合。考生于6月22日前将《政治考核表》交毕业中学所在地区(市)县人武部。高新区考生的政治考核由武侯区人武部负责。天府新区考生的政治考核由原所属行政区划人武部负责。
(三)各区(市)县教育、公安部门和人武部应从6月3日开始指定专人负责办理考生政治考核工作(含节假日),并在《政治考核表》考核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
(四)各区(市)县人武部综合考生现实表现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不合格需注明原因),将政治考核合格考生数据录入数据库并登记造册。6月24日前派专人将数据库数据、合格考生名册连同考生《政治考核表》一并报成都警备区司令部作训办。
四、面试体检
(一)成都片区考生的面试和体检由成都警备区司令部、政治部会同成都市招委、市教育局、市卫计委以及总部派遣人员组织实施,各区(市)县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以及雅安、眉山、德阳、资阳市相关部门予以配合。面试、体检按教育部、总政治部政干发〔2008〕19号《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和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后卫〔2015〕904号《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
(二)报考军队院校、国防生考生,政治考核合格,成绩达到面试和体检控制分数线方能参加面试、体检。考生主动于6月25日、26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sceea.cn)查询是否进入面试、体检名单。
(三)成都片区考生面试、体检定于6月27日至30日在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庆云南街10号)组织实施。具体安排:6月27日,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高新区、龙泉驿区、彭州市考生;6月28日,雅安市、资阳市、青白江区、邛崃市、郫县、新津县考生;6月29日,眉山市、温江区、新都区、崇州市、双流县、蒲江县考生;6月30日,德阳市、金牛区、成华区、都江堰市、金堂县、大邑县考生。
成都市上线考生名单及面试、体检安排由相应区(市)县招生办通过考生所在毕业中学最晚于面试、体检前一天通知考生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当日7时前空腹(勿进食、饮水)、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2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到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报到。雅安、眉山、德阳、资阳市考生的通知按《通知》规定办理。
(四)面试考官以总部派遣为主,成都警备区抽调干部协助。面试完毕,面试组全体考官应在《面试表》上签名并由面试组负责考官签署面试结论,面试结论应当场通知考生本人。面试合格考生方可参加体检,《面试表》交面试组。
(五)体检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主检医师按标准和规范填写体检表,体检各项目结论应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如有异议,考生可现场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对复议结果仍持异议的,可向省军区招生办提出申诉,由省军区招生办负责仲裁最终结论。对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体格检查项目,考生可于7月5日后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各项结论。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五、经费保障
报考军队院校、国防生考生参加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个人不承担费用,相关工作经费按现行渠道保障。为确保上线贫困考生不因经济原因放弃面试、体检,将对参加面试、体检的贫困考生发放交通食宿补助,所需费用由省军区解决(补助标准另行通知)。具体实施办法:①补助对象:进入军队院校或国防生面试和体检名单、学籍所在地在四川省、参加了面试和体检的贫困考生。②认定办法:贫困考生填写“四川省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院校贫困考生审查表”,经考生学籍所在best365审查后,城镇户口考生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认定;农村户口考生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认定。③补助程序:考生在面试、体检现场将“四川省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院校贫困考生审查表”交成都警备区工作人员,经审查认定后,现场发放交通食宿补助。各区(市)县教育局负责将该政策通知到所有考生,并教育考生实事求是申报,相关部门做好资格审查认定。
六、有关要求
(一)军队院校、国防生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关系招生工作质量和部队建设发展,涉及考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安定团结,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强,加之成都片区面试、体检工作涉及军地双方、关联五市、牵涉多个部门,政治要求、工作要求、稳定要求高。各级各单位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配合协作,周密筹划实施,特别是要细化安全工作预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不出工作差错、不出违规问题、不出安全事件,顺利完成任务。
(二)各级各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的程序、标准,认真履职尽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迁就照顾,确保工作质量。成都片区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将与相关部、委、局,各部、委、局与相关单位及责任人逐级签订责任书,因工作失职造成考生退学、上访等不良影响的,将采取“倒查”办法,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三)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宣传工作,按规定公开面试和体检考生名单、日程安排、工作程序、主要标准、最终结论等相关信息,积极为考生参加政治考核、面试、体检提供便利。面试、体检现场设立考生权益申诉复议小组,受理考生及家长对有关问题的申诉,当场作出处理并登记备案;每天片区招生领导小组随机抽组5名到场考生家长进入面试体检现场,监督面试体检工作。为维护考生权益,接受群众监督,成都片区军队院校招生领导小组设立举报电话:86594023、86594020。